学院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内信息 >> 学院制度 >> 正文
历史文化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3日 09:20    点击次数:105

为加强学术交流合作,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促使学院学术讲座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邀请的校外讲座人员应是某一学科领域内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讲座内容应紧扣学术主题,贴近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传播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成果。

二、讲座经费来源分为学院统筹的各类经费和教师个人科研经费两类。使用学院统筹经费的学术讲座,校外讲座专家的邀请人原则上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三级岗以上教授、学科带头人、系主任等。

三、使用学院统筹经费的学术讲座,原则上需要以系为单位,每年分上(春季)、下(秋季)学期集中提前申报。申报的具体时间为开学第二周。各系填写《历史文化学院拟举办学术讲座汇总表》(详后),写明讲座题目、讲座嘉宾简介、讲座拟举行时间、讲座嘉宾邀请人(负责人)、讲座主持人以及经费来源等信息,于开学第二周周五之前,提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

四、使用学院统筹经费的学术讲座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集中申报的学术讲座,经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在实际举办前一周,还需走完学校的网上审批程序,方可最终举行。

使用教师个人科研经费的学术讲座,按照学校学术讲座申报流程,在实际举办前一周,走完网上审批流程,即可举行。

五、使用学院统筹经费临时邀请校外专家讲座,需将讲座信息上报分管科研的副院长(或院长助理),经由院长、书记审批通过并走完学校的网上审批程序后,方可最终举行。

六、学术讲座正式举办前,讲座负责人应把讲座信息通过学院公共平台告知学院全体师生。讲座结束后,讲座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完成讲座新闻报道材料,同时将相关讲座资料上交学院科研办公室备案存档。

七、邀请人邀请校外讲座专家时,要把好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八、校外专家的学术讲座费用,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拟举办学术讲座汇总表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国籍、专业研究方向、主要学术成就等。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讲座题目

 

邀请人/负责人

 

主持人

 

讲座时间

 

经费来源

 

讲座嘉宾简介

 

 


【作者:    责任编辑:李婧】


上一条:“好漫漫3d漫漫免费考古与历史学一流学科建设资助”院史校史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条: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细则


关闭